图为内蒙古包头市农民在播种地膜玉米。
为化解农牧民生产风险,保障农牧民增产增收,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落实农业农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2010年,中央财政农业农林保险保费补贴支出67.77亿元,累计参保农户达到1.3亿户次。2011年,将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安排资金94.06亿元。
内蒙古自治区从今年起选定包头、赤峰、通辽三个市开展温室大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保险责任范围包括暴雨、洪涝灾害、风灾、雹灾、雪灾造成的损失。按照试点政策,温室大棚的保险金额,按照温室大棚各个构成部件的平均建设或购置成本确定。其中,钢架及类似结构温室大棚的保险金额为每亩1.3万元;竹木结构温室大棚的保险金额为每亩0.8万元;投保费率则分别为3%和5%。为了提高农牧民为温室大棚投保的积极性,减轻农牧民负担,保费将由自治区级财政补贴40%,盟市及旗县级财政补贴30%,其他30%由农牧户与龙头企业等利益主体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