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菜贱伤农”事件引发政府关注。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减少悲剧重演,金湾区计划未来五年拿出1760万元,在当地扶持和推动经济效益更高的大棚种植。当地农户今后建大棚,经审核后每亩可获3000元至5000元的政府补贴。
据了解,金湾区现有耕地6.5万亩,主要集中在红旗镇,但生产条件较差、投入少、设施简陋。为此,金湾区日前决定,在未来五年由区、镇共同投入1760万元,推广建立2200亩大棚种植,将金湾建成重要的优质蔬菜产业基地和花卉产业基地。
方案披露,2011年为大棚种植试点阶段,金湾区镇两级将拿出160万元,建设200亩大棚。2012年至2015年,政府每年建设500亩大棚。
大棚分全钢结构和半钢结构,前者每亩补贴5000元,水泥桩半钢结构大棚建设每亩补贴3000元。
获补贴条件
大棚建设面积须超十亩
什么人能获得补贴?根据方案,凡在金湾区种植,具有蔬菜或花卉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且资信良好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当年完成大棚建设项目且已通过镇政府主管验收并全部投入生产的均可申报当年大棚建设补贴。但新建大棚项目原则上使用面积须在10亩以上(含10亩),原址扩建项目要求新扩建大棚使用面积在10亩以上(含10亩)。
为了防止有人滥竽充数,骗取补贴,方案设置了详细的技术门槛(下为部分要求):钢架结构大棚高不低于3米,棚宽不小于8米,农膜厚度要求0.08毫米以上(或使用遮阴膜);水泥柱半钢架结构大棚标准:水泥柱棚高不低于2.8米,棚宽不小于7米,农膜厚度要求0.08毫米以上,水泥柱设置3排。
申报流程
年初就应向镇政府申报
农民如何申报大棚补贴?方案透露,每年年初大棚建设申报者向所在镇镇政府申报,镇政府统一收集后向区海洋和农渔局上报当年建设大棚计划,区海洋和农渔局联合区财政局根据年度农业生产布局要求下达各镇大棚建设指标,各镇政府根据下达的指标组织实施大棚建设。
申请者完成大棚建设并进行种植后向镇政府等部门申请验收,经核查审批后可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