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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马铃薯机械化收获实现新突破
2011-07-04   来源:中国农机互联网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从讲政治、服务大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对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好工作责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管理机制和管理措施。建立农机补贴工作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乡镇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产品及经销商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二是加大宣传,阳光操作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挂图、明白纸等形式,加强补贴政策宣传,让农民了解政策、知道政策、熟悉政策,提高政策的透明度。

  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程序和办法,补贴对象、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确定等方面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现“阳光操作”.不得向农民指定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补贴产品和机型。不得以补贴资金指标有限为借口,变相为购机农民推荐补贴产品和经销商。

  三是加强监管,严肃纪律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要加强对销售发票等有关凭证是否真实、齐全,以及补贴产品、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支付企业或经销商是否相符等方面的审核,并增加结算频次,至少保证每季度结算一次。在补贴对象的确定上,要解决不公平问题,不得优亲厚友,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增加地方投入,实行补贴对象普惠制。

  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并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切实加强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在补贴资金分配、结算,补贴对象、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确定等方面,应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并强化部门内部审核稽查和风险防控,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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