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西省玉保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保丰公司”)经朔州市怀仁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到怀仁县投资进行蔬菜大棚生产。但时至如今的一年多里,玉保丰公司的蔬菜大棚项目却遭受了一连串奇怪的遭遇:大棚建设中途而废、建筑材料遭打砸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被打……
“我们是被当地政府招商引资过去投资的,当初什么都承诺的很好,可没想到今天会走到这一步。”玉保丰公司的负责人李晶对记者说。
记者拿到了这份《土地租赁合同》载明,甲方(何家堡村村委会)同意将只有土地使用权的100亩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金每亩5000元,共计50万元,本合同签字后,乙方(玉保丰公司)本年付给甲方30%即15万元,第二年付甲方30%即15万元,第三年付给甲方40%即20万元。
据玉保丰公司负责人李晶称,当初怀仁县政府承诺让玉保丰承包300亩的土地,但实际上对方只履行了100亩。
土地承包事宜落实后,玉保丰公司就开始派遣专门的负责人到怀仁县主持蔬菜大棚建设事宜。
该份合同书详细约定了建棚标准、弓梁标准、钢丝标准等建筑指标和付款方式,并约定工程期限为90天。
“我们承包了地,找施工队建大棚和房子,进行这么大的投资,就是为了在怀仁扎扎实实地干事业,可后来呢,大棚和管理房的质量都不合格,施工现场的材料被打砸抢,甚至连我们派出的负责人也被打了。”李晶说。
据玉保丰公司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大棚管理房的施工方在建房时不打地基,建筑质量未达到双方协议约定的标准。玉保丰公司的负责人对施工方提出交涉后,施工方“不仅不按正常态度处理,反而仗着自己是本地人,多次辱骂、威胁我公司现场负责人,并且多次带人摔砸我公司办公设备……把办公室砸了个稀巴烂。此后,强烈阻止其他正在施工的工程继续施工,导致其他各工程被迫停工。”
魏福堂称,他没有组织人到办公室进行打砸抢,“那些人不是我组织的”。
情况说明中还称,“大棚建设施工队拿到合同规定的工程款后,不付给工人工资,导致现场工人闹事,工人变卖我公司材料。工头(耿永乐)夜间指使15个工人把我公司付款的建大棚材料抢劫一空,变卖后,逃之夭夭,无法取得联系。”
耿永乐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了变卖建筑材料的事实,但他称“这是因为玉保丰公司不按合同付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我没钱给工人开工资,只有把材料给卖了。”
情况说明中还称,负责为玉保丰公司打井的施工队打出的8口井,有四五口井都不符合标准,而且出水严重不够,“对方强抢我公司变压器和库房材料”。
一位曾在现场负责施工的玉保丰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曾将上述问题写成情况说明,向何家堡乡、怀仁县信访局、怀仁县政府反映,但始终没有部门出面协调处理此事。
“我们的大棚建筑材料被抢、变压器被抢、办公室的设备被砸、办公人员被打,我们拨打110报案,但警方到现场后不进行制止,认为这是经济纠纷,就离开了。”玉保丰公司工地负责人说。
“我去找何家堡乡的书记,想让他来主持协调,没想到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你来(投资)的时候不找我,这个时候想到我了?”这句话让这位负责人感到不理解,“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暗示我来投资的时候没有拜会他?”
玉保丰公司负责人李晶承认尚未付承包地款,他的解释是“当初答应给我们300亩地,可现在才只履行了100亩。”
一个招商引资而来的企业,还没建成,就屡屡遭到打砸抢,不知道这个企业在“山西投资环境整治年”里会有如何的命运。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