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耕地设施农业定义
非耕地设施农业是现代农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指在沙漠、戈壁滩、盐碱地、旱沙地、荒山荒坡、沿海滩涂等不适于耕作的土地上,以现代科学技术和装备为支撑,用现代组织管理和经营方式进行生产,使原本不适于耕作的土地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一种农业产业发展方式,是解决果菜等经济作物与粮争地,有效增加耕地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国内外利用非耕地发展高效农业情况
利用非耕地发展高效农业国外成功的典型是以色列,以色列属气候干旱、淡水资源匮乏的国家,但由于多年来科学发展非耕地高效农业,使其在蔬菜、花卉等农产品在出口方面居于世界前列,拥有各类温室5万亩左右,年产鲜花10亿支以上。
在国内西北地区的甘肃、新疆、宁夏等在戈壁滩、沙漠及不适合粮食作物生产的荒坡等地发展设施园艺,生产蔬菜、果树和食用菌,在“多采光、少用水、高效益”发展农业产业化方面已初步取得许多成功的经验和模式。如甘肃酒泉市甘肃州区在沙漠等非耕地上,积极推广应用“非耕地蔬菜无土栽培技术”近万亩,亩纯效益达万元以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在戈壁滩和盐碱地上积极推广应用“非耕地葡萄高效种植技术”和“非耕地设施果树栽培技术”,亩纯效益非耕地葡萄达万元以上,非耕地设施果树达2-3万亩。
三、科学推进非耕地设施农业的重要意义
科学推进非耕地设施农业一是可以有效增加农业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率和土地质量,增加可耕地粮食种植面积,对优化农业生产布局、保证可耕地粮食生产,坚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二是可以有效缓解城乡建设用地需求与坚守耕地保有量的矛盾,还可以有效解决日益严重的粮菜、粮国等争地矛盾,为社会提供优质蔬菜、果品,解决“菜蓝子”产品有效供应;三是可以充分利用非耕地的光热资源优势,并且有效节约能耗,发展低碳农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四是可以有效提高农业的现代化组织管理水平、农业生产的产业化社会化和企业化水平,有效提高农业从业者德素质,显著提高农民收入。
四、兴安盟非耕地设施农业发展情况调研
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有关代表提出了“关于科学促进我国非耕地高效农业发展”的提案,得到了农业部的高度关注。7月初,农业部组织专家对此作了专题讨论,内蒙古作为西部开发区主要省份之一参加了研讨。为了更好地汇报内蒙古非耕地设施农业发展现状,为制定发展规划及争取项目提供科学依据,兴安盟经济作物工作站对兴安盟设施农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兴安盟非耕地设施农业现状
全盟设施农业面积6.92万亩,其中利用非耕地发展设施农业11930亩,主要包括:扎赉特旗2100亩黄土母质沉积区、淖尔河两岸河漫滩地的设施农业;科右前旗2850亩荒坡、归流河沿岸和察尔森水库石砾河沙区的设施农业;突泉县3500亩荒滩设施农业;科右中旗480亩沙化盐碱非耕地设施农业;乌兰浩特2340亩荒坡和裸土地非耕地设施农业;盟农牧场系统660亩盐碱地、不可用草原非耕地设施农业。
(二)基础设施解决途径
1、对于基质问题,通过采取客土掺和、回填黑土作业、无土栽培等措施,进行设施农艺种植。
2、利用地下水、河水等水资源,采取节水灌溉、低水高调等途径,解决设施用水。
(三)非耕地设施农业发展空间
兴安盟大约有113万亩的非耕地适于发展设施农业:科右前旗(河滩、荒坡)20万亩,扎赉特旗(丘陵区黄土母质荒坡地、土木吉盐碱地)50万亩,科右中旗(沙地、盐碱地)20万亩,突泉县(荒滩、荒坡)10万亩,农牧场系统(盐碱地)8万亩,乌兰浩特(荒坡地)5万亩。
五、科学促进我盟非耕地设施农业发展的主要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发展非耕地设施农业重要意义的宣传,引导各地在制定设施农业发展规划的同时,综合统筹安排非耕地设施农业发展规划,特别是制定促进非耕地设施农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大力鼓励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非耕地设施农业生产园区,保证投资者对该土地具有长期经营和使用权,并可继承和转让等相关政策,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本投入非耕地设施农业。
(二)加大财政投入,制定有利于非耕地设施农业发展的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着重水利基础设施和栽培设施等建设的补贴。
(三)建立非耕地设施农业综合生产技术培训与推广体系。
(四)加强技术研发,为促进非耕地设施农业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五)出台对从事非耕地高效农业的龙头企业及产业化合作组织的鼓励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实施非耕地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实现非耕地设施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社会化、区域化和企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