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市农机局着重加强了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
1、加强领导、制定监管方案。为使农机监管环节由使用操作向农业机械化全过程转变,市农机局按照农业部的部署把设施农业安全监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设施农业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卷帘机等设施农业装备机械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把做好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纳入到《2011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评价考核指标》,将建立设施农业单位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作为重要监管手段,到6月底蓟县、宝坻、宁河、津南、北辰、西青、汉沽等区县农机中心或农机监理部门与设施农业单位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84份。
2、建立台帐,加强安全宣传。为准确掌握各种设施农业装备机械保有数量和使用情况,全市各区县农机监理工作人员深入设施农业单位,以摸清基本数据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调查,准确掌握我市设施农业装备使用情况,到2011年6月底我市设施农业装备机械数量已达近6万余台套,其中卷帘机数量达7995台,微耕机数量达12779台,铡草机4398台,其它设备30000余台。全市各区县正在为较大规模的设施农业园区建立比较完善的设施农业装备台账,利于指导设施农业安全生产。
为做好设施农业安全监管工作,市农机局制定了宣传先行的工作方针,各区县全部设立了专职设施农业安全宣传员。今年上半年,全市各区县农机监理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设施农业安全生产知识,积极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市农机局印制并免费发放4000余册《设施农业装备宣传手册》和14套关于卷帘机、微耕机安全操作的宣传展板,配合农机监理总站下发的《卷帘机安全使用挂图》发放到设施农业单位,受到了设施农业单位的欢迎,卷帘机、微耕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
3、加强引导,搞好培训。为减少设施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全市农机监理部门配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着重引导各设施农业单位使用国家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设施农业装备,拒绝使用“三无”产品。宁河、武清、津南、北辰等县区农机监理站结合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现场技术指导,使农民掌握安全操作知识;通过老师讲课、观看安全操作光盘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到6月底全市共有530余名从事设施农业的相关农技人员参加了培训。
4、开展重点检查,排查安全隐患。为确保设施农业安全生产无事故,市农机局组织全市各区县农机监理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深入设施农业园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着重开展好设施农业装备影响安全操作的裸露运动部件的整治,督促设施农业单位及时安装防护装置,组织卷帘机、微耕机等装备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前开展技术维护和安全检查。全市各区县已聘请98个设施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专职安全员,及时与县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进行勾通,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