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国土资源局在设施农用地管理上,加强部门联动,明确设施农业项目范围界定、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职责分工和审批流程。充分发挥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做到审批有据、管理有方,杜绝假借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进行非农建设。
一是严把实地踏勘。首先由国土所派人到设施农用地现场进行踏勘,排除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或者农业园区中建设永久性建筑的可能性。
二是积极引导合理选址。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寻找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作为备选点,尽可能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
三是合理确定用地标准。积极引导专业人员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设施农业和规模化养殖,提倡节约集约用地。四是加强用地监管力度。实行动态巡查监测,对已经批准的进行定期跟踪监督检查,严防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