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分局着力加强设施农用地全程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服务现代化农业建设。
一是批前严把用地关。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现代都市生态农业发展要求,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建设少占耕地,不占基本农田,尽量使用低效闲置土地;并本着“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制定具体控制标准,合理控制农业生产服务的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规模。
二是批中严把审核关。与环保、农业、规划等部门进行联合预审,为防止假借设施农用地之名建永久性建筑、饭店及停车场等搭车行为,专门针对经营者所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流转合同及用地申请条件、用途、规模、选址等内容进行现场踏勘。
三是批后严把监管关。将设施农业用地列为土地巡查和卫片检查自查中的重点巡查对象,对于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途径、用地性质或擅自扩大用地规模的,及时予以制止、责令限期纠正和整改;对于逾期未予纠正和整改的,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恢复土地原状,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