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由保险行业协会获悉,我市正式启动设施农业保险。从现在开始,全市范围内,由农民、农事企业建设并从事生产的日光温室都可以参加设施农业保险,这将为设施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提高农民灾后自救能力提供有力保障,政府对保险费给予补贴。
据介绍,今年的设施农业保险工作由人保财险朝阳分公司为运作主体,农业及财政部门协助配合。通过设施农业保险,提高设施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以及农民灾后自救能力,促进农民增收,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设施农业保险制度。
保险公司以日光温室自然栋数10栋以上集中连片小区为单位进行承保,对小区内正在生产的日光温室进行承保,没有完工和没投入生产的日光温室不予承保,墙体滑落、骨架变形、塑膜坏损等非正常日光温室不予承保。保险期限为半年,从2011年11月1日0时起至2012年4月30日24时止。保险期限内,由于火灾、雪灾、暴雨、风灾、雹灾、洪水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人保财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项目和内容负责赔偿。竹架结构的日光温室每延长米保额为80元,钢架结构的日光温室每延长米保额为120元。保险费按保险标的额1.5%执行,农户负担50%,其余部分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这次设施农业保险的承保时间为11月1日至15日。
为做好这项工作,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