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种粮售粮大户将获得拖拉机作为奖品。目前,奖品招标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12月1日将在京开标。
招标公告显示,今年农业部将以市场平均价格,采购300台100马力四轮驱动轮式拖拉机,用于奖励2011年全国种粮售粮大户。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亿元),必须具有机具部件和整机装配线,生产1004型拖拉机5年以上,有能力在2011年12月20日以前提供项目内容要求的拖拉机。同时,投标人所提供拖拉机必须是《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上的机型。
附件:
2011年奖励全国种粮售粮大户拖拉机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2011年全国农业工作有关安排,我部决定采购300台拖拉机,用于奖励全国种粮售粮大户。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采购300台拖拉机
2.招标编号:ZSA-2011-001(NJJP)
3.招 标 人:农业部
4.招标采购人联系电话:010-59192817
5.招标项目性质:该项目经农业部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6.招标项目内容:以市场平均价格,采购300台100马力四轮驱动轮式拖拉机,用于奖励2011年全国种粮售粮大户。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独立法人。
7.2 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亿元),必须具有机具部件和整机装配线,生产1004型拖拉机5年以上,有能力在2011年12月20日以前提供项目内容要求的拖拉机。
7.3 投标人所提供拖拉机必须是《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上的机型。
7.4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采购人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采购人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5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7.6 投标人不能是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和目前因重大经济纠纷涉讼的企业。
8.领取招标文件:
8.1 领取时间:2011年11月4日至2011年11月24日。
8.2 领取方式:登录中国农业信息网(http://www. moa.gov.cn)或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http://www.amic.agri.gov.cn)下载,并将登记备案表(需加盖公章)于11月24日前传真至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传真:010-59192863。
9.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日9时
10.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日9时(请投标人持投标文件直接送抵开标地点)
11.开标地点:广西大厦(北京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
具体有关工作委托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协助办理。
咨询电话:010-59192817 59199051
联 系 人:李庆东 刘博
二 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