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两年多以前,随着北京拆除生态大棚违建的风暴,昌平区阳坊镇吉利庄园的生态大棚被镇政府强拆。今年8月,21名生态大棚租户将阳坊镇政府告上法庭,日前,昌平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认定镇政府强拆大棚在程序上违法。
据悉,该案是当年强拆阳光大棚风暴中政府被判违法的首例。不过,法院一审判决仍然认定阳光大棚属于违建,租户们索赔还需要另行起诉。
2009年4月,北京市开始查处在设施农业生态大棚内建造以“管护房”为名目的“小产权房”,之后,共发现了38个违规项目,其中35个被拆改。在生态大棚被默许大规模建设到被大规模强拆的过程中,来自城市的租户成为最大的利益受损方,很多人因此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经过两年多曲折而艰难的谈判,昌平阳坊镇政府提出过几套对租户的协调解决方案,包括租户自己种植、集体种植、回租以及每年退款7000元等,都被吉利庄园的租户拒绝。今年8月,21名租户终于将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认定镇政府的《强制拆除决定书》违法。
近期,租户们终于收到了法院审理胜诉的判决书。昌平法院审理认定,阳坊镇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1条、第56条对原告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系适用法律错误,虽然阳坊镇政府在当年8月28日对法律错误进行了更正,但更正是在决定书已经执行后做出,不能抵消被诉决定的违法性。另外,阳坊镇政府在该决定的做出程序和送达程序上亦有瑕疵和不当之处。因此判决阳坊镇政府当年6月22日对原告做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