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塔城地委、行署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设施农业质量效益年活动的要求和部署,按照《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三大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坚持质量和效益优先的原则,强力推进产权结构优化和技术服务机制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地区设施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合理规划。按照自治区安排部署,我区把开展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了由行署专员任组长,地委、行署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地区经工办、农业局、财政局、外经局等2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基地建设、口岸通关、市场开拓四个办公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县(市)也相应成立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年活动领导小组。同时,我们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出台了《塔城地区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年活动实施意见》、《塔城地区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年活动考核办法》,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设施农业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区域布局。制定了年度质量效益年活动工作安排及防灾应急预案,按照实际制定对县市考核细则,定期和不定期对县市设施农业发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了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年活动专项经费。
(二)按照“三大目标”要求,加快园区建设,构建两大特色板块。在设施农业发展上,我们科学选择棚型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园区化建设。以300-500个温室大棚为一个区域,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实行统一品种、统一施肥、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的“六统一管理”,同时,积极发展特色主导产业,确定了瓜、果、蔬菜、花卉、菌类五大主要种植品种,每个园区种植一个品种,突出发展“一区一品”。我们按照“三化”建设理念,结合乌沙区域城郊型设施农业加速发展的实际,创新设施农业发展理念,全力构建塔城盆地外向型和乌沙城郊型设施农业两大特色板块协调发展新格局,并按照“种养加相结合、产供销一体化”的建设思路,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标准化、集约化程度高的设施农业标准化园区,引领全区外向型设施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一是温室建设技改目标落实情况。2011年,全区新建设施农业园区8个,建成日光温室2300座,新增设施农业面积1.08万亩。90%的新建温室结构和建设质量达到《自治区农业厅关于规范不同区域节能日光温室设计标准的通知》(新农园〔2010〕117号);全区温室机械卷帘机配套率达到60%,冬季生产型日光温室的火炉、火道或暖风炉等人工增温设施配套率达到100%,棉被或草帘等保温覆盖物配套率达到100%,新建温室节水灌溉设备配套率达到95%;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基础设施(水、电、路、防洪排涝等)健全配套,3000亩以上的连片种植基地基本实现了集中育苗、农民培训、农技服务、物流配送(包括蔬菜预冷储藏库、分拣加工设施等)及产品产地质量检测“五个中心一体化”。
(二)技术推广普及目标落实情况。地、县及重点乡镇都成立了设施农业管理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每个设施农业生产基地都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或农民技术员,其中:千亩以上基地至少配备1-3名专业技术人员。设施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掌握了5―8种设施蔬菜(瓜果、食用菌)安全生产技术。每个农民每年累计现场实训时间达到10天;设施瓜菜专用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设施蔬菜集约化育苗技术(含乡、村集中育苗)推广到位率达到60%;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广,包括病虫害发生率低于30%或损失率低于10%;蔬菜、瓜果禁用药剂使用率为0。
三是设施产出效益目标落实情况。全区日光温室平均亩产量达到8吨以上,平均亩纯收入达到1.2-1.5万元;拱棚平均亩产量达到4吨以上,平均亩纯收入达到3500-5000元。设施产品95%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
(三)提高设施投产率,实现提质增效。我们始终坚持把提高效益、增加收入作为发展设施农业的根本目标。通过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的水、电、路、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积极推广二层膜保温防雨雪覆盖措施,加快改造老旧温室、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和标准化生产等措施,着力提升温室和拱棚产出效益。同时,牢固树立质量是产品生命的理念,完善农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快设施蔬菜质量安全认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促进外向型设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全区有无公害农产品 7个,绿色农产品18个,有机产品认证17个,通过地理标识认证1个。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总面积已达62万亩。全区老旧温室改造率达到90%,设施农业投产率达到95%。
(四)优化产权结构,加快推进产权归户进程。近年来,我区各县市采取政府建设、公司(合作社)投资、农户自筹等多种方式发展设施农业。实践证明,无论是政府还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温室,在质量效益方面都不如农户自己建设、自己经营管理。这里既有生产成本的因素,更多的还是责任心的问题。因此,加快推进日光温室产权归户刻不容缓。我们对政府投资新建的温室,在认真进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将产权一次作价给农户,政府将作价收入二次投放到新建温室和园区建设上。对公司或企业建设的温室,通过政府引导,采取股份优化和分期付款的方式。同时对产权明晰、落实到户的日光温室,给农民发放设施农业产权证或使用证。各县市进一步加大优惠政策扶持力度,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户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农户自己建棚、自己经营管理、自负盈亏。全区设施产权或使用权落实到自然人和法人达到95%。
(五)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技术保障能力。我们始终将提高技术保障能力和创新服务机制作为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的根本举措抓紧抓实。充分发挥新疆设施农业实训中心(塔城基地)的主体功能,建立设施农业专家顾问组,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塔城地理条件和气候特征,探索制定“塔城模式”日光温室建造技术,日光温室的采光率和保温性能进一步提高。通过建立生产示范基地、下派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等方式,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高效栽培技术,地区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幅提高。围绕设施蔬菜栽培、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出口农产品基地备案及检验检疫、外向型设施农业市场开拓和温室建造等关键技术,地区组织编印了《塔城地区外向型设施农业实用技术手册》,并通过聘请专家、集中培训、实地观摩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广大技术人员和农民的技术培训。2011年,我们采取以会代培、专题培训等方式,先后培训县市、乡镇和农业部门行政领导200多人次;举办设施农业技术人员培训班33期、780人次,举办设施农业种植户培训班89期、2万余人次。
(六)积极拓展市场,畅通“绿色通道”。塔城地区设施农业的基本定位是外向型,尤其是盆地设施农业板块。我们依托巴克图口岸,积极培育外向型设施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引导本地企业从事农产品出口贸易,加快引进国内外一些有实力、有经验的农产品运销企业,参与我区设施农业基地建设和国内外市场开拓,进一步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积极组织企业、农民合作社走产业化发展的路子,创新经营理念,大力培育基地+公司+农户的运营模式,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设施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目前,地区外向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20家,其中规模以上的有2家,贮藏能力达6.8万吨。地区已连续9年在哈国东哈州成功举办农产品展销会,成功举办了2届塔城蔬菜旅游文化节暨中亚―新疆塔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今年,巴克图口岸已被国家正式确定为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试点口岸,到11月,地区农产品出口63733吨,其中出口水果34837吨,出口蔬菜9311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2.7%。
(七)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投入机制。针对近年来温室大棚造价不断攀升、劳动力价格大幅上涨的不利形势,我们制定优惠政策,多方筹措资金,通过算账分析、效益对比等方式,积极引导农民自建、自种、自己收益。一是坚持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合理地进行土地置换和流转,确保设施农业集中连片种植,向区域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二是充分整合项目资金,重点支持设施农业水、电、路等基础建设,对企业和农户新建的温室进行奖励或补助。三是建立了农民和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投入为引导的设施农业发展投入机制,吸引各类民间资本投入设施农业发展,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建设设施农业生产基地。2011年全区设施农业投入资金达1.2亿元,其中地区财政投入500万元、县市财政投入4070万元、各类项目资金投入1059万元、农民或企业自筹资金6308万元,新建日光温室2300座。
在地区深入开展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年活动,加快推动地区设施农业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影响和制约地区设施农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技术力量缺乏、生产管理水平低;二是产权结构不尽合理,农民积极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产业体系发育滞后、市场开拓能力不强等等。今后,我们将紧抓自治区开展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年活动和巴克图口岸被国家正式确定为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试点口岸的有利时机,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和部署,坚持质量和效益优先的原则,坚决贯彻“以优促强、以强促大、先强后大”的发展方略,按照“三化”建设理念,突出抓好8个设施农业园区配套完善工作,加快推行实施一区一品生产模式,稳步推进产权结构优化和产权归户等工作,加快推进符合塔城实际的外向型设施农业与城郊型设施农业二大特色板块协调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建成以园区化为主的标准化设施农业基地10万亩,成为自治区重要的外向型和城郊型设施果蔬生产和出口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