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农机局获悉,山东省逐步健全农机质量投诉监管机构和网络体系,去年受理、处理农机投诉案件25起,共涉及11个生产企业的14个产品型号,比去年同期减少35.9%,结案23起,处结率92.0%。涉案金额16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3万元。
截至目前,全省有市级农机投诉分站17个,县(市、区)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管机构116个,72个县(市、区)单独设置机构。去年受理的投诉中,收获类产品投诉16起,较去年同期减少33.3%;动力机械投诉共7起,较去年同期减少54.5%。产品质量性能、适应性、发动机和零配件质量、农机与农艺不协调以及消费者使用不当等问题依然是质量投诉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