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0万亩地将获380亿元支持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支持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实施“节水增粮行动”的意见》,支持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和辽宁四省区在2012-2015年间开展节水增粮行动。
财政部表示,上述四省区土地资源丰富,但受水资源条件制约,一直耕地灌溉率低,农业生产潜力未能有效发挥。因此为合理利用有限的水资源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未来四年将在四省区集中连片大规模推广应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水增粮增效。
其中考虑到各地区规划目标、投入能力、粮食产量等因素,此次节水增粮行动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总面积将控制在3800万亩,其中黑龙江省1500万亩、吉林省900万亩、内蒙古800万亩、辽宁省600万亩。按照亩均投入1000元的标准。
《意见》要求,四省区要根据确定的总体建设任务和年度建设任务,编制各自的总体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实施方案,并落实建设任务,将各年度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县(旗)、乡(镇)、项目区,且强调三年内曾经安排过小农水、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相关建设项目的地块不得重复建设。
在财政补助方面,将按照适当调整存量资金、主要依靠增量投入的原则,安排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业科技推广资金给予支持,总投入将定为380亿元,其中中央与地方将按照6:4的比例落实。
《意见》还表示,中央有关部门未来还将研究推进高效节水设备产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四省区也要各自研究支持节水设备生产企业的具体贷款贴息政策,以及根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实际需要,将高效节水灌溉关键设备列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