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农业公共服务需求,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扎实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的意见》。意见就如何扎实推进基层(乡镇、区域)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作出了明确的部署。
浙江在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一直走在前列,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和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督“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更是其他省区学习的榜样,但是,农业公共服务体系条件手段落后、人员队伍老化及服务资源分散、内容单一、水平较低等问题依然严重,特别是农业生产性公共服务比较薄弱。而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将为农民群众的多样化、综合性要求提供强大的后盾。
意见明确指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是“三位一体”服务体系的提升和延伸,是浙江今后为农服务的重要平台;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管理,县级农口相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业务指导;中心建设将纳入新农村建设年度考核内容;中心全面推行“3+X”的“一站式”职能配置和服务模式,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意见同时指出,中心建设应立足县域统筹布局,以现有“三位一体”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为基础,突出建设特色,统筹各类公益性和社会化服务资源。特别要结合“两区”和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镇建设,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中心。
意见明确目标,争取用3年时间,建设1000家左右功能多元、场所固定、设施配套、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规范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其中300个为示范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