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2〕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近日,山东省农机局结合本地实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提出五项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机事故统计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业务,做好农机事故统计工作是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法定职责。各级农机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站要认真学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农机事故统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准确完成农机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和分析评估工作。对迟报、漏报、瞒报甚至不按规定报告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是定岗定责,确保实效。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制定和落实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职责。各农机监理机构要确定1~2名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熟悉微机操作的人员负责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并加强人员培训,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必要条件,为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提供有效保障。农机事故统计员要认真学习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农机事故网上录入和报送程序,如实报送农机事故情况。县级农机事故统计员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全面掌握农机事故发生情况,认真做好农机事故报告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确保统计数据报送的全面、及时、准确。
三是科学分析,及时报送。各市、县(区)农机局及农机安全监理站要建立健全农机事故统计分析评估制度,将事故统计分析评估情况列入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各市农机监理站要按规定时间将农机事故统计月报表及分析评估报告报送省农机安全监理站。在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12时前进行网上汇总月结,于月初5日前报送上月“农机事故统计月报表”纸质报表。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农机事故分析评估报告。分析评估报告要全面把握事故特征,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对下一阶段事故情况和事故隐患进行科学分析预测,针对问题提出有效预防措施。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指标。2012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针对农机行业特点及农机保有量现状对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了调整,各市农机部门及农机监理站要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调整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与当地安监部门协调,将省安委会下达的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科学分解到各县(市、区),把事故控制指标利用好、落实好。要及时分析本地区指标落实进展情况,认真研究指标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五是多措并举,注重防范。各级农机部门及农机监理站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以提高挂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为重点,不断转变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方式,提升监管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机手安全意识,努力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