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日从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了解到,从5月1日起至6月30日,山东省对参加夏季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暂免征收通行费。
为了方便夏季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跨区作业,凡持有《2012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的车辆,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但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此外,跟踪夏季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的指挥调度车、技术服务车凭相关证件,也可在两个月内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山东省农机部门提醒,凡参加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经营者,须持驾驶证、操作证到所在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公布的具有农机跨区作业中介资格的中介办理报名手续,领取上级业务部门统一印刷和颁发的《作业证》,并遵守中介组织的统一组织和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