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农业部、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针对农机行业特点,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江苏省农机局迅速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全省农机系统开展“打非治违”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正式拉开了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序幕。
《方案》明确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是:(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假牌假证,使用伪造变造牌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参加保险、拼装改装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已实行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按照规定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的行为。(二)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包括变型拖拉机)运载危化品、超速超载、载人载客,不按规定配备照明、转向灯、反射器、安全架、防护罩等违法行为。进滩涂作业拖拉机无安全设施、无牌无证、违规上道路行驶、超员、人货混装、不遵守进滩涂作业管理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三)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装、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四)农机部门及监理机构依法依规履行登记、检验、驾驶人考试、牌证管理、事故处理、事故统计报告、安全检查、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职责情况,以及治理乱收费、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只收费少服务等行为。(五)针对行业特点,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重要农时和汛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防范、应对和保障措施,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努力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方案》指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原则。专项行动从5月上旬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5月底前为制定方案阶段;6月-7月为集中整治阶段;8月份为检查抽查阶段;9月底前为巩固提高阶段。
《方案》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要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把专项行动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年”、“平安农机”创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平安农机通”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增强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要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农机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掌握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堵塞漏洞。加大责任追究和惩治力度,严防前纠后犯、死灰复燃。对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非法违法责任事故要严肃查处。对非法违法行为而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