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农业部、省政府有关部署,近日,浙江省农业厅研究制定《2012年浙江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
方案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切实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以下简称“三率”),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
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监控;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使农机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得到切实增强。通过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进一步健全农机安全法制,完善农机监管体制,创新农机监理机制,增加农机安全投入,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2012年,全省拖拉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分别达到60%、82%和90%;深化“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全省新建示范县4个、示范乡镇30个、示范村300个、示范合作社70个;推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争创全国示范窗口4个、省级示范窗口12个;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农业机械事故(道路外)死亡人数、一次死亡3-9人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拖拉机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全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
工作重点:(一)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上下联动组织开展规范化检查,认真查找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平安农机”创建、牌证管理、驾驶人培训考试、安全技术检验、维修业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不规范安全监理行为。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技术设施设备、事故处理勘察装备、安全宣传教育设备、考试机车仪器、办证服务大厅等装备设施的投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科技含量。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风建设,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树立农机监理部门良好形象。
(二)着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各地要按照提高“三率”水平的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突出纯农田作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重点,认真研究上牌、发证问题,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上牌率和持证率。结合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加强内部配合,确保按规定办理新购置纯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核发牌证等工作。深入开展“为农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和岗位标兵评选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保障依法行政,推动重心下沉,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机手上牌、发证、检验提供方便。
(三)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各农机生产经营单位、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维修站点以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等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农机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农机作业单位(个人)、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维修站点、拖拉机报废回收企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停放、作业、转移场所;排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及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环节;排查以微耕机为重点的设施农业装备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免费实地安全检验。推进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免费实地安全检验,是新时期转变农机监理方式,拓展农机监理领域的关键。进一步加大农机免费实地安全检验试点工作力度,省里继续采取政策扶持、项目支持等方式,推动萧山、海宁、东阳、余姚、常山等试点工作。各地也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机动脱粒机、机动植保机械、饲料粉碎机、铡草机等农业机械的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工作。
(五)进一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各地要按照《浙江省“十二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要求,落实“平安农机”创建责任,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消除农机事故隐患,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和任务,在继续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乡(镇)、村和户(合作社、作业公司)的同时,巩固提升现有“平安农机”示范点,确保创建实效。要把深化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与打造“平安县(市、区)”、“平安畅通县”等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与安监、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六)切实做好农机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处置装备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加强农机事故统计工作,安排专职人员,提供必要条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农机事故报告管理,做到不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及时、准确。加强农机事故分析评估,科学预测事故发生发展趋势。
(七)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的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咨询和培训活动,宣传普及农机安全知识。积极组织好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咨询日宣传等活动,结合 “阳光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机手驾驶操作技术和安全法规知识水平。深化“十个一”平安农机主题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乡村农机专管员的作用,把宣传教育落实到户、到机手,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法制意识。
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平安农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领导,强化组织,落实责任,切实把有效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农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二)细化方案,明确任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强化绩效考核,扎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市于5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6月25日、11月25日前将附表及总结材料报送省农机局。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地要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带动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活动全面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