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达200万元 多个知名品牌中招
12日,广东省江门市中院对一起通过购买散装润滑油,再包装成壳牌、长城等知名润滑油进行销售的制假贩假案件进行公开判决,判处被告人杨某桃等四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8年到1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90万元到150万元不等。法院称,被告人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多品牌润滑油被冒牌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9年5月,被告人杨某桃租用江门蓬江区杜阮镇一铺面作为生产车间,购买大油罐、抽油机等,并从佛山市南海一公司购买散装润滑油,从深圳龙华、广州增城、佛山顺德等地购买带有假冒商标的空油桶、瓶盖、纸箱等材料,安排被告人杨某浪(杨某桃弟弟)负责在生产车间内将散装润滑油用抽油机灌装进假冒的长城、壳牌等润滑油品牌的油桶内,并进行封盖包装。之后,杨某桃将生产好的伪劣润滑油销售给被告人练某聪、练某标及周边城市的润滑油零售店。
公诉机关指控,至案发被查,被告人杨某桃生产、销售的伪劣润滑油销售金额共计2016764元;而被告人杨某浪参与生产的伪劣润滑油销售金额共计1997996元。
另外,被告人练某聪、练某标在明知被告人杨某桃所销售的润滑油是伪劣润滑油的情况下,仍从被告人杨某桃处进货并销售给周边城市的润滑油零售店,从中赚取利润。公诉机关称,至案发时练某聪、练某标销售的伪劣润滑油销售金额达1969292元。
据指控,涉及被冒牌的企业多为知名润滑油品牌,其中包括长城、美孚、统一、昆仑、玉柴等品牌。
据介绍,杨某浪将从南海购回的散装润滑油装进其他牌子的空润滑油油桶内,并独自封盖、粘贴标签,就是通过这样生产伪劣润滑油的。再由练某标、练某聪将这些润滑油销售给其他客户。据练某标、练某聪交代,这些伪劣润滑油的客户包括广州、珠海、中山、阳江等市,主要流向一些汽配厂、油店、农机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