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水利部、财政部、农业部在北京召开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实施节水增粮行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和工程布局,全面启动实施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水利部部长陈雷、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和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从会上获悉,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的目标任务是,用4年时间投资380亿元,在东北四省(区)集中连片建设38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0亿斤,年均增收160多亿元,项目区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80以上,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节水工作。水利部、财政部、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密切配合,迅速行动,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为全面启动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陈雷说,实施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要重点抓好八个关键环节:狠抓水资源论证,确保总量平衡;狠抓前期工作,严格方案审批;狠抓技术选型,搞好典型设计;狠抓项目组织,规范建设管理;狠抓市场监管,保证产品质量;狠抓信息系统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狠抓科技创新,强化技术支撑;狠抓运行管护,加强后期扶持。
胡静林说,地方各级财政应落实的资金,要通过公共财政预算、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以及其他可以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财政性资金来安排,不得将中央财政安排的其他财政支农资金或银行贷款作为地方财政应落实的资金,也不允许搞“垫资性贷款”。地方各级财政投入必须保证达到总投入的30%,市县财政应落实的10%如果完成不了,省级财政要负责落实,确保投入及时、足额到位。
张桃林说,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参与实施节水增粮行动,与财政、水利等部门密切合作,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在项目选点、种植作物、灌溉制度、农艺配套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配合做好节水增粮实施方案编制和论证等工作,切实推动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辽宁省副省长赵化明、吉林省副省长王守臣、黑龙江省副省长吕维峰分别在会上介绍各自省区推进节水增粮行动的措施和打算,四省区8个建设任务重的县市负责人和1个节水灌溉设备生产企业代表在会上发言。
据介绍,东北四省(区)拥有全国23.5%的耕地面积,2011年产出全国22%的粮食,水土光热条件较好,具有农业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优势。在东北四省(区)实施节水增粮行动,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解决水资源瓶颈制约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