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索要“推广费”,有人直接入干股,还有以农机合作社名义索要办公经费,更有甚者还和经销商合谋骗取国家补贴款……昨日上午,市检一分院在“举报宣传周”活动现场,向媒体通报了该辖区去年农机补贴领域的犯罪情况。即去年以来,该院以及辖区基层检察院依法查办农机补贴领域案件9件12人。
据市检一分院检察官介绍,农机经销商们为扩展业务,纷纷在区县筹建二级销售公司。为获得更好的发展,他们向农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发出邀请。工作人员想到有钱赚,纷纷入股或者接受经销商赠送的干股,并分红。
“这种行为,属隐性受贿。”该检察官称,它已成为农机补贴领域受贿犯罪的新手段。
比如该辖区某县被立案查办的农委农机监理站站长李某,就利用职务之便,为农机销售商推销插秧机、收割机等农机,按每台插秧机500元、每台收割机5000元的标准,在2006年至2010年期间,共收受多家农机销售商“推广费”16万余元。
另外,还出现了农机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合谋骗取国家补贴款的情况。如重庆某机械制造公司销售经理胡某,串通某县农机站工作人员,收集农民身份证明30份,通过虚报微耕机销售事实,套取国家农机补贴款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