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昌市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行业自律”的工作思路,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已成为流转农村土地、解放农业生产方式、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
一、农机合作社的发展使大规模的土地流转成为可能。从许昌市农业农村实际看,一方面,没有农机合作社参与,较大规模的土地流转难以进行;一方面,农机合作社只有开展土地流转承包,才能够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许昌市已登记注册156个农机合作社,2011年完成农机作业量210万亩,全市超过三分之一的土地由农机合作社耕种;流转土地10.2万亩,较上年的5.2万亩增加近一倍,面积占全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土地流转总量的60%;订单作业108万亩,占全市农田订单作业总量的70%。
二、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经营是粮食稳产高产的保障。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后,主要从事粮食生产,大多是统一使用良种,统一开展机械化耕、种、收和植保作业,保证了粮食的产量和品质。从今年夏粮生产情况看,合作社流转的土地平均亩产超过550公斤,比农民分散种植的小麦产量高出约两成。
三、土地流转使农机合作社和农民都得到实惠。一方面,合作社流转土地后,立足本村本乡开展精细化耕作,心理上有了“根”,收入上更加“稳”,提高了农机利用率,节约了生产成本,为今后基地式、现代农场式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为提高土地产出率,农机合作社必然加快应用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加快推进农机农艺融合,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一方面,土地流转使农民“转地不失利”,更多农民有钱花,农民生活更幸福。农民不出家门就可以享受到租金、薪金、股金等收入,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根本转变。将土地流转给农机合作社,农民不再需要家家户户购置“小而全”的农机,避免了大量农业机械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土地流转已是必由之路,农机合作社担当“主力军”作用。通过土地流转,将实现土地、劳力、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诸要素的优化组合,显着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农民种地不再苦、不再累,将享受到“三化”协调发展的成果,幸福指数会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