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2012年,省财政多方筹集资金10280万元,在全省择优扶持了805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倾斜力度:
一是为引导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快速发展,重点扶持65家规模大,对社(会)员服务能力和产业带动能力强,有较大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
二是为促进粮食生产的规模化,扶持31家种粮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三是为完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运行管护机制,扶持项目区67家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引导农民自觉管理维护农田水利设施。
四是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扶持30家林农专业合作社,加快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组合,促进林业产业发展。
五是为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农业经济发展,扶持76家少数民族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壮大禽畜养殖、蔬菜、林果等产业,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
六是为促进构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100家农机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高农机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