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安徽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快速增加,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管理运营逐步规范,经营效益日益可观。
2008年,安徽省农机专业合作社仅230个,2009年、2010年分别发展到495个、877个,2011年达到1283个,居全国第六位。到2012年6月底,安徽省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已达到1609个,社员4.56万户,服务农户132.4万户。截至目前,安徽省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各种农机具12.4万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46万台、小型拖拉机1.56万台、配套农机具4.7万台(套)、联合收割机1.27万台、水稻插秧机3138台。农机作业面积4053.2万亩,其中跨区作业面积1941.2万亩。农机专业合作社正从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拓展。
安徽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组建,制定了章程。在内部管理上,大部分能按照章程办事,健全管理制度,接受社员和农民监督。在运营方式上,大多实行统一业务联系、统一作业调度、统一服务质量、统一收费标准的管理模式。同时,都能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注重加强农机维修能力建设,合作社服务功能不断提升。2011年,该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年度总收入20.5亿元,平均每个参加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机户收入4.5万元,是全省农机户平均总收入的4倍。
历年来,安徽省农机局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上做到了“四个注重”。
一、注重加强扶持。一是实施政策倾斜。在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中,优先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给予补贴。二是强化资金扶持。2007年以来,安徽省级财政已累计安排资金1090万元,扶持了168个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其中主要是农机专业合作社。从2009年开始,安徽省财政把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纳入预算,并单列科目,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据统计,五年来该省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突破3000万元。三是争取项目支撑。去年,安徽省实施500万亩农机深机整地作业补贴项目,40%以上是通过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共获财政补贴资金5000万元以上。
二、注重强化服务。一是培训服务。安徽省农机局每年都对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进行培训,并积极组织参加农机化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先进的管理规范、管理经验、运行机制等,提升服务能力和经营理念。二是市场服务。在重点农时季节指导签订作业协议,优先保证合作社跨区作业需要,帮助开拓跨区作业市场。三是供油服务。与石油部门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合作社农业生产供油。四是信息服务。及时发布跨区作业供求信息、农机作业和维修供应信息,为机手在作业服务过程中提供方便。五是技术服务。在阳光培训项目中,专门针对合作社社员开展各项技术培训,提高合作社社员的作业技术水平和驾驶操作技能。
三、注重典型示范。坚持典型培育与面上提升相结合,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宣传推广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按照《安徽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规范》,2010年以来,该省已评选出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31个。
四、注重规范管理。在组织建设上,帮助合作社草拟章程,完善制度,指导合作社建立社员档案、农业机械档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建设。在经营管理上,要求合作社经营服务活动严格按照《农机专业合作社(协会)章程》、《理事会工作制度》、《合作社(协会)财务制度》等进行,用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经营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