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通报拖拉机产品质量省监督检查结果,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监督检查共抽取了洛阳、新乡、开封、周口等4个省辖市14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拖拉机产品。依据《拖拉机 安全要求 》GB18447.4-2008、《拖拉机平 噪声限值》GB6376-2008、《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 通用技术条件》GB/T15370-2004、《农业拖拉机 通用技术条件第二部分:50kw-130kw轮式拖拉机》GB/T15370.2-2009及《河南省轮式拖拉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要求,对拖拉机产品的安全配置、安全防护、停车制动、冷态制动平均减速度、照明信号装置、动态环境噪声、驾驶员操作位置处噪声、排气烟度、严重故障和致命故障、安全操作、商标或厂标及车型标志、产品标牌、安全标志、使用说明书发动机标定功率、发动机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转矩储备率、最大牵引率、最大牵引功率、液压提升力等2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14批次产品均符合标准要求。
拖拉机产品质量省监督检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