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操作方案》日前出台,按照方案,全省选取了长丰、濉溪等8个县区(字幕:长丰县、濉溪县、蒙城县、宿州市 桥区、怀远县、临泉县、凤台县、来安县)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这也是国家继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之后,又一重视和支持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安徽作为全国首批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地区之一,已获得中央财政8000万元资金,用于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同时,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及时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8个试点县区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都可按规定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
【字幕】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
安徽省农机局管理处 处长 胡忠仕:报废一台旧农机,这个旧农机交到回收企业,它具有一定的残值,这是一部分收入;第二部分就是给予一定的补贴,拖拉机是5000元到11000元,联合收割机是3000元到18000元。
据了解,农民报废一台农业机械,可以优先获得更新一台农业机械的购机补贴资格,原则上同一用户不超过3台。今年已经通过购机补贴政策购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且在监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的机主,如合法拥有尚未报废的老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可申请办理相应数量机具的报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