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较小、运行欠规范、带动力不强等问题,日前省政府出台意见,实施“553”行动计划,即到2015年,入社农户占全省总农户50%,培育各级示范社5000个以上,成员户比当地同类型未入社户增收达到30%左右,提高农民和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意见明确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和示范社建设工程。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工程,从2013年开始,全省重点培育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程,到2015年,培育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700个、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000个,省从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中每年择优培育100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意见提出,依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完善章程和财务管理、盈余分配、教育培训等各项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实现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60%。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合作领域,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产品合作走向产业合作,从单一要素合作走向全要素合作,从生产终端合作走向全过程合作。大力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信用合作。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到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普及率达到60%。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能力,到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