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颁布施行以来,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农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紧紧围绕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扎实工作,大力推进稻麦为主的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2012年超额完成了省人大《决定》要求秸秆机械化还田要达到35%的目标任务,为有效遏制秸秆大面积焚烧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年来,全省累计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面积达7514万亩(麦秸秆还田5148万亩、稻秸秆还田2366万亩),折合秸秆量约3586万吨,超额完成省既定目标500多万亩,推广应用机械化秸秆还田集成机插秧面积达3351万亩。2012年是贯彻落实省人大《决定》的关键年,各级农机部门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全年完成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2590万亩,还田率达37.8%,(其中: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1910万亩,还田率达55%;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680万亩,还田率达20%),超过省人大《决定》要求2.8个百分点。其中,部分地区还田率超过了50%。
为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级农机主管部门通过强化行政推动、争取地方投入、落实保障措施、严格监管考核等措施,扎实组织推进工作,据统计,各地全年共组织现场演示会1850场次,参加观摩人数达22万人次;举办技术培训2250期,受训人员达26.3万人次;印发宣传材料190余万份,利用“江苏省农机化信息网”共发布相关信息556条。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广大干群对秸秆机械化还田的认识大幅提高,农户自愿实施机械化还田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二是技术应用日趋成熟,机收、秸秆机械化还田、机插秧和机播等复合式订单作业模式大范围推广,农机具的配置得到优化,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队和农机大户的作业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形成了秸秆机械化还田与机插秧集成技术体系,应用面积逐年扩大,取得了良好的推广效果。四是综合效益凸显。据部分地区对土壤改善、节肥增产等方面分析比照,连续3至5年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据环保部门反映,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为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交通安全和城乡居民提供良好生活环境。
从跟踪管理、省市督查、监管考核和各地反映来看,苏州、扬州、南通和宿迁政府市重视程度较高,行政推动力度强,地方财政投入多,所辖的大部分县(市、区)推进工作发展态势较好。从实施效果看,江阴、睢宁、溧阳、昆山、如皋、赣榆、邗江、丹阳、姜堰、泗阳和各市辖区技术应用推广和示范成效相对突出。
目前,秸秆机械化还田已成为各级领导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好省人大《决定》,全省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将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加大整体推进力度,为江苏蓝天沃土工程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