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省各级农机部门及监理机构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农机、公安信息互通、联席会议、动态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基本实现了基层农机安全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的常态化、长效化。安监部门充分发挥综合职能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全力支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公安部门积极支持并高度重视路面动态联合执法和公安交巡警驻农机警务室建设(目前已建农机警务室30多个),加大对拖拉机及驾驶人违法违章行为的查纠力度。
南京市农委、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农机、公安道路交通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实体型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建设,其中六合、浦口两区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已挂牌运作,其他县区农机、公安已联合发文筹建。连云港市继续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目前市及东海、灌云、灌南3县通过建立公安驻农机警务室,推进农机道路执法检查制度的长效化。扬州市农机、公安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驾驶人交通违法执法管理的通知》,要求运输型拖拉机在年检时应处理完全部农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方可办理年检业务,有效遏制了闯红灯、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为协助或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调解农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江阴市监理机构接受公安交管部门委托,对涉及伤亡的农机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拖拉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出具《拖拉机技术检验报告》,提供拖拉机登记、检验及驾驶证申领审验基本信息,协助处理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29起。
12月28日,省农机、公安部门《拖拉机及驾驶人信息交换协议》的签署,既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农机、公安信息互通规定的重要措施,也标志着我省拖拉机及驾驶人源头与路面管理信息交流平台的建立,这对于进一步整合管理资源,有效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安全管理,更好地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