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4日上午10点,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丈头村地头,村民王某驾驶东方红-150型拖拉机在自家田间作业,遇到在该区域进行农机安全巡查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用手势示意王某暂停作业,接受检查。
“你好,我们是北京市昌平区农机监理执法人员何京明和徐长全,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你确认一下。”“现在请你出示合法、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件”。
“我没有拖拉机驾驶证,只有汽车驾驶证。”
“您未取得拖拉机驾驶证而操作拉机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对我们的这个认定结果您认可吗?”何京明说。
“我是没有拖拉机驾驶证,我以为汽车驾驶证可以开拖拉机呢。”
“你没有经过拖拉机驾驶技术培训,未取得合法、有效的拖拉机驾驶、操作证件。你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据相关法规对你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