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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膀不动腰不弯就把粮田种
2013-08-01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取得社会效益――

  固本强基

  天津市农委经营管理处处长陈汝军说:“由于土地承包法里没有专门规定,所以现实中很多地方土地流转了不备案,使得政府往往不知道土地流转到了什么地方,而将来出了问题又找到政府。我们通过试点,在乡镇经管站里都形成系统的土地管理程序,跟农民定章程、签合同、存档备案,一旦有纠纷就便于处理,形成了对土地承包和流转的规范化管理。”天津市农委和静海县农委共同研究制定了土地股份合作社设立导则,配套制定了土地股份合作社示范章程、土地入股制式合同,以及财务管理、民主管理、盈余分配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在静海县试点的12家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中,有9家是村委会领办的,3家是能人领办的。像岳家庄村和顺民屯村成立的都是村“两委”领办的合作社,形成了“村‘两委+农民合作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

  “农村能人+合作社+农户”模式,由农村能人发起设立,一般合作社所需农机设备按每1000亩地配套50万元设备标准,由能人出资购买,合作社统一管理。如天津市静海县盛农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给予入社会员每亩500元的保底分红,盈余部分950元提留20%作为合作社经营者收益,也就是每亩190元收益;80%为股民共有资金,包括股权分配和提取公积金。该合作社实现2000亩土地集中耕作,农村能人每亩地收取200元耕作机械费,扣除油费、人工费及折旧等费用80元,单季每亩利润120元,耕作2000亩土地,“两茬平作”每年机械费收入48万元,再加上按规定提留的20%收益38万元,农村能人每年利润可得86万元,实现了农村能人和入社农民的双赢。

  现实中,往往有大户长期包地与农民争地的情况,如果遇到农产品涨价等突发情况会带来很多矛盾。据了解,目前静海县的大户从农民手里包地,便宜的只有280元一亩,而农民加入合作社,每亩保底分红就是500元,还有二次分红,所以很多发包给大户的农民都打算要退地,明年加入土地流转试点行列。王凤水说:“农民以土地入股加入合作社,会逐步取代大户包地的情况,农民带地入股,永远是股东,一直受益,是一个好的模式,这样有效解决了大户与农民争地的矛盾。”

  从静海县试点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看,不仅实现了很好的经济效益,而且带来了很好的政治和社会效益,促进了民风和谐。天津市农委巡视员兼副主任张世纬认为,首先合作社持续稳定经营,这类合作社由于是全村农民以土地入股规模经营,从而有效地避免了过去因农户承包地的频繁调整引发的纠纷,消除了农户间因承包地块边界不清、相邻地块种植不同品种、使用不同病害防治方法等引发的一系列矛盾。其次,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在共同议事的过程中,农户之间加强了沟通,促进了融合。总之,由村“两委”班子领办、全体村民以土地入股的合作社,对构建和谐农村非常有利。

  由村“两委”班子领办的合作社还有一个更大的好处是有利于融洽干群关系。张世纬说:“村’两委‘班子是我国农村社会治理结构中最基层、最关键的环节。过去农民田里种什么,农民一年四季干什么,村里很少管,也管不了。时间长了,干群关系就越来越淡漠了。村”两委“班子直接领办合作社后,干群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村干部对合作社发展的好坏、农民受益的多少直接负责;多数村干部还兼任农机手,亲自下地一身土、一身汗地给农民耕作;农忙时合作社尽量雇佣本村农民打工,村干部直接分配并组织劳作等等,干群之间联系得更紧密了,为群众谋利益这句话就更多地落在了实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基层政权更加稳固。”(记者 金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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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粮田 土地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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