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型拖拉机”原称拖拉机或变型运输车,名义上是农业机械车辆。“变型拖拉机”车辆载重量高达数十吨,却不属于货车,农机部门有权管它们却不能上路执法;交警部门有执法权却无法从源头监管;“变型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在农村随处可见,交通事故频发。《新法制报・交通周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仅在赣南某个小县城就有800多辆“变型拖拉机”。该县公安交警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县从2012年以来,这类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多达31起,其中重大事故5起,死亡5人,受伤6人。
据悉,目前,农村短途货运的主力是变型拖拉机,存在着技术参数超标、严重超载现象突出等问题。而江西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在2011年的2月1日起,江西省农业部门就停止办理“变型拖拉机”新注册登记、发牌发证,但江西省仍有10多万辆“变型拖拉机”奔驰在道路上。
但因源头管理等因素,“变型拖拉机”在管理上存在监管盲点。
“变型拖拉机”成道路交通安全新隐患
事故频发成马路新杀手
5月19日上午,钟某无证驾驶一辆变型拖拉机经上犹犹江北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至仙人湖大桥北端十字路口右转弯往建设一路方向行驶时与一行人发生刮擦,造成该行人倒地后被该车碾压,致其当场死亡。
在此之前的2月7日凌晨,一辆变型拖拉机由浙江诸暨开往上饶县,过境省道广丰县排山镇路段水口大桥时,撞断护栏,冲出桥面,跌入桥底,发生翻车事故,造成车上7人受伤、4人死亡。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赣南的一个小县城就有800余辆“变型拖拉机”,仅2012年就发生农机车辆交通事故31起,其中重大事故5起,死亡5人,受伤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