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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现代农机合作社创新模式闯市场
2013-09-06   来源:中国农机新闻网(作者:白璐)   

  对传统模式的全方位改良

  相比其他地区而言,黑龙江地区的现代农机合作社成立门槛相对较高,这就意味着一个合作社的建立并不是几个合伙人参与制定几条制度就能轻松准入的。郑联邦向记者介绍:“黑龙江地区的合作社建设坚持‘先建后配’原则,即坚持在种植业合作社基础上组建农机合作社。”按照规定,建立旱田合作社需达到入社户数120户以上,连片经营入社土地5000亩以上;建立水田合作社需达到入社户数80户以上,连片经营入社土地3000亩以上。种植业专业合作社要账目齐全、产权明晰、分配合法,且运行良好,让农民真正受益。

  对于当下广受推崇的“带地入社,保底分红”的合作社运营模式,更需要合作社具备国家投入资金平均量化、保底分红、公积金记入个人账户和民主管理四个条件。

  合作社在实现国家投入资金平均量化时,应依法将国家财政补助、专项投入、奖励和他人捐赠等形成的财产创造的盈余平均分配给本社当年入社成员,保障惠农政策普惠到每个入社成员。

  在农机合作社发展的初级阶段,保底分红或保底分粮的盈余分配方式是为打消农民的顾虑、吸引农民带地入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但投资人有风险。在黑龙江,土地是农机合作社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初期可以这样做,经营到一定程度,农民从合作中充分受益后,逐步取消保底,实现依法分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农机合作社还应实行财务公开,合作社未分配盈余始终为零,没有无主财产。按照章程规定将公积金记入个人账户,用于抵御风险和农业生产,记入成员账户的公积金等同投资。

  在财务管理方面,郑联邦提出合作社必须将财务依法公开,进行民主管理。他说:“要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做到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体现合作社的灵活性、流动性,给农民一定的选择空间。入社成员地位平等,不论出地、出资多少,在农机合作社决策上表决权都一样,实行一人一票。只赋予资本有限的权利,出资额大的入社成员附加表决权,不得超过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防止资本主导合作。”

  以仁发合作社为例,在实行“带地入社,保底分红”模式初期,合作社经讨论通过七项制度:一是吸引农民土地入社并提高土地入社折资价格,每亩350元作为保底分配,高出当地农户之间自行转包土地价格110元;二是先后入社的成员权利义务平等,秋后盈余同等待遇分红;三是国家补贴资金所产生的盈余,秋后按成员平均分配;四是对家庭有困难的成员,合作社最多可将本户入社土地折资款全额付息借回;五是入社成员仍享受国家发放的种粮补贴;六是合作社重大决策实行民主决策,一人一票,不按股权表决;七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免除农民后顾之忧。科学合理的制度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积极响应,不到一周时间,就有307户农民以土地入社,合作社自营土地一下就达到了1.5万亩。

  仁发合作社理事长李凤玉很满意当前的合作社分配方式,他说:“就我本人来说,一年分利175.2万元,投资回报率31.3%;其他投资50万元的成员每人分利17万元,投资回报率33%;土地入社的农民平均每户48.85亩土地,保底收入每户17098元,土地第二次分利每户5328元,国家补贴分利平均每户12251元,每户平均合计分利34677元,每亩平均710元,比当地农民土地租赁收入多470元,高出近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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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模式 市场 创新 现代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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