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及“国庆节”即将来临,当前正值“三秋”农业生产高峰,大量农业机械上路从事农副产品交售和田间作业,是农机事故的高发时期。为深入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巩固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稳定形势,确保各族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中秋节”及“国庆节”,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三秋”机械化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9月13日,自治区农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 做好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
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清当前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措施,全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要结合本地区的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对策,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痹思想,把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关于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好、落实好,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三秋”农业生产及节假期间,各地农机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田间地头、乡村道路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将重特大农机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完善制度,强化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认真吸取阿合奇县“8.25拖拉机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完善安全检查、宣传教育、技术检验、培训考核等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结合农时,进一步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针对农业机械作业特点,对“三秋”期间参加农业生产的农业机械逐台认真地进行安全设施检查,特别是对安全防护装置,制动、转向、挂车的安全链、反光警示标志等要害部位更应仔细检验,对年久失修没有安全保障的农业机械要严禁进入作业区域。要加大对在交售棉花、粮食、番茄等农产品过程中的拖拉机违法超载、非法载人、拖拉机拖车尾部未粘贴反光警示标志、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限超载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牌证、检验标志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三是认真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各项工作。对在检查中清理出的无购货发票、出厂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注册登记时,其所有人必须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交以下证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或村民委员会提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通过交易购得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出具买卖双方所签署的转让协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通过二手机动车市场交易的,需出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县(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供的审核证明;为便于对“无牌无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的管理,确保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正常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开展,农机局决定对“无牌无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实行特殊号段(新经XX-X0000)管理,请各地根据此号段统一向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定制号牌。
四是进一步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三秋”及节日期间,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板报、标语、宣传单、手机短信等媒体,利用“巴扎日”和“安全学习日”等活动,通过开展法律技术咨询活动和组织安全知识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道路交通及农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要结合自治区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和“农机安全知识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六个一”(即是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驾驶员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导议信、为广大农机驾驶员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给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农牧民群众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全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是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农机安全值班和事故报告工作。“中秋节”及“国庆节”期间,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农机安全生产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农机事故,要及时、如实上报有关部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重特大农机事故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