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江西省农机局印发了《江西省农机维修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是根据江西省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项目要求,结合《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和《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制定的,是全省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管理和以奖代补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机维修业发展的新要求。
《标准》不仅对财政以奖代补项目范围内农机维修服务中心的主体条件、基础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而且注重农机维修中心强化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标准》对农机维修中心在环境秩序和形象宣传方面,要求悬挂统一制式牌匾、统一图标和文字标识、书写宣传标语、合理划分功能区并悬挂标识牌和必备环境保护与安全防护设施;在管理制度建设上,要求财政以奖代补农机维修网点建立规范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包括维修服务承诺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项目收费制度、资产设备管理制度和维修登记统计制度等五项基本制度;在内部档案资料管理方面,要求维修网点建立统一规范的档案资料,并按照分类存档、妥善保管的原则,保存好各类原始档案资料,作为农机维修服务中心诚信守法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以备监管部门查验。
据了解,江西省财政从2013年起开展农机维修服务中心以奖代补项目建设,拟先期建设138个农机维修服务中心,2014-2015年加强中心网点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农机维修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