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13年9月16日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并于10月16日至11月15日集中开展《办法》宣传月活动。
对农业机械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是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办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管职责、管理服务、事故处理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健全。
《办法》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依据上位法对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予以补充细化,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责,强化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操作管理,完善了服务与监督。《办法》的贯彻实施,对于强化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保障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财政投入和各项经费;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具体负责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强化了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管理服务和监督制度,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行牌证管理,对其驾驶操作人员实行资质管理,对农业机械实施监督检查,列举了农业机械从事田间作业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三是完善了道路外农业机械事故报案、处理、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调解等内容。四是规范了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监督服务行为,对为农业机械跨行政区作业提供便利和服务提出了要求,完善了农业机械保险及报废淘汰制度,明确了法律责任
宣传月要求河北省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一是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广泛深入发动,大造宣传声势,使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到地头,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办法》热潮。二是要多措并举,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覆盖面大、传播快的现代媒体及印发《办法》宣传册、开辟宣传栏、悬挂标语、设立咨询台等传统媒介,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办法》的意义和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农机系统内部要逐条逐款地学习,准确把握《办法》精神实质,认真执行《办法》各项规定,通过知识竞赛、自学或培训讲授等形式和方法,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办法》内容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