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各级农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省政府《2017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苏政发〔2017〕20号)文件精神,突出麦秸秆还田为主,认真落实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各项措施,夏季秸秆还田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2017年夏季共投入带切碎抛撒装置的联合收割机11.8万台、大中型拖拉机配秸秆还田机具11.5万台套,其中80马力(含)以上拖拉机配秸秆还田机具8万台套。各地协调组织4700多个农机服务组织、46000多户农机户和550多个跨区作业队实施秸秆还田作业。全省完成麦秸秆还田面积3202万亩,麦秸秆还田率达84.5%,超额完成计划目标任务,秸秆机械化还田已成为农民群众认可的一项惠及百姓子孙的“蓝天沃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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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一个目标”,强化行政推动。省农机局高度重视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将其列为江苏省农机化“一项行动、两大工程”的重点内容加以推进。5月省局就今年秸秆还田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与13个设区市签订了工作责任状。各级农机部门主动作为,争取投入,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强化政策宣传,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将秸秆还田工作列入政府议事议程,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落实“二大政策”,发挥作业补助效应。一是落实财政资金扶持政策。2017年省级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预算安排8.8亿元,地方财政配套1.9亿元,通过直接补贴减少农民机手的作业成本支出,极大提高农民和机手开展秸秆还田作业的积极性,成为全省强农惠农富农的一项重要政策。二是落实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4月省级印发《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作业补助资金实行“市县包干、作业直补”,按照“谁还田、补给谁”的原则,直接补助到按当地制定的作业标准实施秸秆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截止夏季农忙前,全省98个县(市、区)的实施方案已全部上报省级备案。
三、推广“三种技术”,切实提高还田质量。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农机部门举办作业技术和作业补助操作业务培训班,围绕秸秆还田旱耕(水耕)水整、田间秸秆粉碎、犁耕深翻等三种江苏省重点推广的秸秆还田技术路线及主要配套机型开展培训;制定作业技术规范,组织现场演示,确保机手按标准实施作业。据统计,已开展技术培训820期,受训人数8万人次,召开现场演示会600场,观摩培训人数10余万人,印发宣传培训资料150余万份。进一步加大“秸秆还田与水稻机插秧集成技术”的示范推广,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机插秧面积达2000万亩,占机插秧总面积的80%以上。
四、抓好“四项工作”,提高还田工作推进效果。一是抓好宣传发动。各地按照《江苏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试行)》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公开秸秆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全省98个县(市、区)农机部门还向社会公布了咨询投诉热线电话,方便农民机手咨询政策、投诉处理和技术指导。二是抓好作业面积和作业机具落实。各地根据年度实施方案,提前做好机具作业能力测算、作业面积落实、资金测算等相关工作,大力推广新型适用秸秆还田作业机具,指导签订秸秆还田作业合同,分解作业计划,将今年秸秆还田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抓好第三方核查。省局于5月组织举办了第三方核查工作培训班,要求各地参照省级文件,制定当地第三方核查实施办法,严格开展核查,建立作业补助清册,将核查结果作为公示和结算省级作业补助的依据,确保省级作业补助政策落实到位。据统计,所有县(市、区)均落实第三方核查机构或单位,签订了核查合同协议,开展核查工作。四是抓好行政监督和专项检查。夏收期间,省市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了多层次多形式的督查和巡查活动。省局由局领导带队分5个小组,重点检查了各地秸秆还田实施方案、补助资金、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监管、第三方核查等落实情况。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省局会同省财政厅于5月印发秸秆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地积极开展县级自查、市级抽查工作。7-8月,省局会同省财政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回头看”。
下一步,省局将督促各地及时完成夏季县级第三方核查,抓紧兑付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组织省级第三方机构开展作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确保作业补助政策落实到位;组织秋季稻秸秆还田新机具新技术培训和现场演示活动,督促各地高质量完成作业任务;启动专项工作调研,完善下年度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以更高的标准、更好的质量切实抓好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为促进该省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