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待完善
事实上,我国在通过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变农业生产方式上作了很多探索。
陈锡文委员介绍说,早在2013年,我国政府就开始研究农产品价格机制。2013年,瞄准新疆棉花价格、东北和内蒙古地区的大豆价格实行改革;2014年,开始实施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2015年,推进长江流域油菜籽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降低东北玉米临储价格;2016年,提出市场定价、价补分离。应该说,4年来,我国在通过改变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农业生产结构改革上还是有不少收获的。
实际上,在我国成百上千个农产品品种中,真正由政府定价的少之又少。具体来看,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籽这六种产品也只是面对主产区有最低价和临储价。“目前,油菜籽和棉花的改革都很成功,大豆目标价格改革不太理想,玉米这一年成果不错,还剩下小麦和稻谷的改革有待攻坚。”陈锡文委员实事求是地说。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形成合理比价关系”。陈锡文委员表示,坚持完善小麦最低收储价格,今年不会改,将来肯定要改,但具体怎么改还要深入研究。
稻谷也是一样,坚持完善最低收购价是大方向。目前,我国稻谷供给大于需求,库存增加。为此,我国政府近几年都在微调稻谷价格。2016年,早籼稻价格由1.35元每斤降到1.33元每斤,就是要让农民意识到早籼稻这个品种有点多了。但是,接下来情况会怎样,还要看供求,看农民和加工企业怎么反应。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协调
粮食价格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但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也要发挥应有的作用。那么,要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呢?
陈锡文委员认为,政府和市场两只手都有用,也都要用好。其中,市场是基础。我国有超过两亿农户在从事生产,13亿多人在消费,市场变化的背后有着复杂的原因。比如,价格突然上涨,可能是因为供给不足;价格突然下跌,可能与农民生产积极性有关。
因此,政府必须密切关注市场上的趋势变化,把握好介入程度、退出时机等问题。处理好政府这只有形的手与市场无形之手之间的关系,必须先明确定位。在资源配置上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价格也应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当市场机制失灵时,政府要“帮”一把。
陈锡文委员认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必须转变农民的生产观念。作为生产者,他们要关注市场,了解农产品价格变化情况,不能再像以前一样一味依靠政府。此外,还要强化壮大除中储粮之外的流通主体,让流通市场恢复活力;市场主体恢复以后,再来解决他们的粮食收购资金问题。“只有上述几个问题得到解决,才能真正实现粮食价格由市场决定、粮食供销由市场决定。”陈锡文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