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低速电动车是市场主导、群众首创的满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典型产品。该行业经过近10年的发展,行业工艺装备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产品质量和可靠性有了较好保障,产业规模已经形成,节能环保效果突显。近几年,政府部门多次调研,提出了“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管理思路,引导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为此,2016年10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下达了《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制定任务(项目编号20161682-T-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正在组织制定《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该标准的制定,对规范四轮低速电动车行业发展,使三、四线以下城市及农村城镇数亿群众绕过燃油车时代,直接实现电动化、节能、环保安全出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使这一标准既满足规范行业发展的要求,又适应市场需求,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标准制定应充分听取行业的意见,响应群众的呼声。
四轮低速电动车是市场主导、群众首创的产品,是实施供给侧改革的典型产品,完全符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全国各地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目前,在山东、河北、河南、江苏、浙江、湖南、山西以及东北三省等地市大力支持低速电动车产业发展,并逐渐培育了实力较强的四轮低速电动车骨干企业,企业信誉高、服务好,产品质量保证。制定标准应尊重市场规律,规范、引导产业发展,而不是简单的限制,要能让规范厂家主流产品能够达到标准的要求。
二、标准指标应体现四轮低速电动车的特点。
四轮低速电动车安全、环保、经济、舒适,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升级产品,促进亿万百姓实现交通工具升级。四轮低速电动车零排放、无污染,加快人们实现绿色低碳出行、安全舒适出行和经济智慧出行,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符合我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长陈清泰认为,小型、短途、低速、实用型的电动车,在我国一些中小城市和城乡交界处异彩纷呈,如果政策得当很快会发展成百万辆级或者千万辆级的市场。据2015年统计,中国有478万公路里程,其中370多万都是乡村公路,这些乡村公路承载这些车没有任何问题。四轮低速电动车为小城市和农村城镇家庭用车,一方面该区域对所有车辆大都限制在60Km/h以下行驶,道路车辆密度不大。另一方面该产品结构简单,电压也很低,安全风险较小。同时,这一产品消费群体对价格承受能力较弱,过高的标准指标使成本提高,市场很难接受。据调查,当前市场上的主流车型,外廓尺寸长×宽约为3500×1500mm左右,整备质量在1000Kg左右,最高时速50Km/h左右。所以,制定标准指标时不宜直接采用高速电动乘用车标准指标,而应根据四轮低速电动车的实际参数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