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将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核心,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为目标,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在全省计划扶持建设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个,旨在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
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布局,按照全省30个粮食主产县及非粮食主产县的粮食主产乡(镇、街道)(2004年税费改革撤乡并镇前的乡镇区划)“一乡一个”的规划布局开展项目建设,在粮食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中选择建设对象。农机装备以配备大型先进农业机械为主,采取中央财政补贴、省级财政补助、地方投入、信贷支持、融资租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及社会资本投入等多元化资金形式建设。
建设内容主要有农机装备建设和机具库棚建设两项。在农机装备建设上,重点配备先进大型拖拉机、深松整地机械、免耕播种机、水田栽插机械、植保机械、玉米水稻收获机械、秸秆处理机械、粮食烘干设备处理机械等纳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建设资金总体上按照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省级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3∶3∶4的投入比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的银行贷款利息和担保费用,符合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补贴。在机具库棚建设上,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可扩建、新建。建设资金采取自筹资金和省级资金定额补助的办法,先建后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