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地方重大农机化政策项目投入统计表
省(区、市) | 序号 | 政策或项目名称 | 出台文件名称 | 支持重点和主要操作办法 | 金额(万元) | 实施期限 |
河北省 | 1 | 2016年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项目 | / | 支持重点:用于县级创建部省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资金补贴。操作办法:政府购买服务,合作社主体实施。 | 1200 | 2016年 |
2 |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 | / | 支持重点:对项目区内按要求开展农机深松作业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质检人员(独立第三方质检机构)、农机(推广)机构等按标准进行补助(项目区内农机深松作业每亩补贴30元,其中可安排不超过1元/亩的质检劳务补贴和0.5元/亩的监管验收费用补贴)。 | 11500 | 2016年 | |
山西省 | 1 | 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 | 《山西省级财政支农(农机)项目指南》 | 重点支持农机合作社以下建设内容:一是作业服务“示范型”。每社安排10-15万元,按现有的作业服务能力进行申报,其中主机总动力达到1000马力以上申报15万元,800-1000马力申报12万元,500-800马力申报10万元。主要用于优先为合作社成员或种粮农民提供耕耙播收等优惠作业服务,尽可能做到集中连片作业,降低种粮农民用机械作业的费用支出(每亩优惠不高于5元、作业面积不低于2万亩)。二是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型。每社申报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机化生产作业(每亩优惠不高于5元、作业面积不低于3万亩)。三是为了确保合作社服务能力的提升,强化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根据合作社的客观需要,可在项目实施中安排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 900 | 2016年 |
2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机操作手培训)项目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新职业农民培育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农机操作手培训)培育实施方案》 | 重点对新型职业农民(农机操作手)进行培训,共7000人。主要支持对参训农民的补助,培训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培训学时数为42学时。项目资金通过省财政下达各县,由项目县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实行报账制管理。 | 700 | 2016年 | |
3 | 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建设工程项目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农业的实施意见》 | 重点支持山西省各县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包括对农民和农机手进行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实施农机作业补贴、建设示范区、建立保护性耕作高标准示范田等。项目资金切块下达到各市。 | 1030 | 2016年 | |
4 | 农机深松整地及柠条机械平茬作业补贴项目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95号 |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投入省级财政资金2500万元,补助面积100万亩,每亩补助25元,在全省11个市实施。由省农机局、财政厅联合向市级下达计划任务,市级农机部门根据县级项目申报情况及影响项目立项的相关因素,核定和下达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农机深松整地补助对象为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的农户(包括雇机农户、农场职工、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和农业生产组织)。 | 3300 | 2016年 | |
柠条平茬补贴项目资金共计800万元,年初切块下达大同、朔州、忻州等3市18个县。项目区实施机械平茬以及柠条的加工转化,实现柠条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 ||||||
5 | 现代农机推广项目 | 《山西省农机局关于下达2016年现代农机推广项目计划任务的通知》《关于印发2016年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省财政安排1300万元支持三大类(重点推广、试验示范和技术储备)15个项目(玉米、马铃薯、高粱、莜麦、胡麻5大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示范区创建和农机化主要技术推广等),以及电动农机技术装备应用示范点创建。 | 1720 | 2016年 | |
省财政安排420万元用于在主食粮加工、小杂粮加工、油料作物加工等传统加工行业推广新装备、新技术,支持果蔬干制冷藏、粮食脱水烘干、特色农产品加工等新兴加工领域。通过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市县申报、项目遴选论证、开会研究讨论等程序,共安排57个项目县(市、区),80个项目点,引进农产品加工机械及配套设备265台(套)。 | ||||||
6 | 现代农机装备引进试验项目 | 《山西省农机局关于申报2016年现代农机装备引进试验项目的通知》 | 省财政安排资金280万元,主要支持15个装备引进试验项目,新建农机科技推广项目示范区。项目内容包括电动农业机械、丘陵山区适用的小型机具、大马力拖拉机配套机具、免耕播种机、深松整地复式作业机械、马铃薯播种、收获机械、玉米精量播种、玉米植保与联合收获机械、谷子播种及收获机械引进试验,胡麻机械化施肥播种和收获装备引进开发,秸秆综合利用、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的引进试验,以及其他农机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试验等。项目受理由省农机局负责,评审、过程管理、验收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 280 | 2016年 | |
7 | 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 | 《山西省农机局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计划任务的通知》 | 全省投入25个项目县2500万元,每个县安排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规范化经营示范区;新修、整修机耕道;示范县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农机装备技术调查、数据采集与规划设计、人员培训、农机卫星定位系统;建设规范化机库棚及维修网点;新型适用农机装备的引进示范等。 | 2500 | 2016年 | |
操作办法:各项目县结合当地农机化发展实际,按照要求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后,报省市农机部门备案;各市农机部门负责所属县项目的申报、审核、上报及项目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省农机局负责项目县的确定、计划任务的下达、业务培训指导、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工作。 | ||||||
8 | 电动农机奖补政策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动农机发展的实施意见》《山西省2016年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 对购买山西省企业生产的电动农机新产品的农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给予奖补。电动农机属于新型产品,按照边研究试制、边生产考核、边试点示范、边增补产品、边宣传推广、边进行奖补的方法进行。 | 5000 | 2016年 | |
一是在全省选择部分县开展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试点工作,优先选择全省农机化综合示范县承担试点任务。二是为保证电动农机奖补工作顺利实施,优先选择农机化示范社(合作社)、场(家庭农场)、户(农机大户)来承担试验考核任务,并将其列为奖补对象进行奖补。三是奖补对象须根据试验考核内容按时开展试验,并记录相关信息试验考核完成后,县级相关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省、市农机管理部门。四是奖补资金兑付根据购机户购机情况和试验考核任务的完成进度,由县级相关部门分阶段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分批或一次性兑付给奖补对象。 | ||||||
截至12月,电动农机的实施工作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20个试点县中有14个县出台了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