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6日,农业部在京召开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农业部农业机械化司司长李伟国在会议上做了总结讲话,在讲话中,李伟国对2017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及农机化工作走向作了说明。
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
据介绍,由于中央财政支出总体规模压缩,今年安排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的中央资金压减至186亿元(减少50亿元),并已一次性下达给各省。总的思路是,要主动适应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绿色生态导向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农财两部办公厅《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部署。
值得关注的是,2017年将继续稳步实施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扩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促进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允许在适宜地区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这意味着无人机首次被纳入国家农机补贴,虽然当前具体的补贴目录还未公布,但从农业部的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方案可以一窥端倪。
据李伟国介绍,申请新产品补贴试点的省份原则上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3省2016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方案的意见》(农办财〔2016〕65号)精神,对试点区域选择、试点产品确定、试点资金规模、具体操作方式、相关责任义务等作出科学安排,制定试点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植保无人机/图 来源网络
根据上述试点方案,首先,试点区域将从国内的重要农业省市开始推进,逐步扩散到全国地区。事实上我国的河南、湖南、湖北等农业大省已经开始地方试点。
其次,植保无人机产品将破除地方保护,公开遴选,对于许多无人机企业来说,是个重要机遇。根据试点方案,地方省市试点的无人机必须只能用于农业生产领域,且每省试点机具品目不宜超过3个,依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考《农业机械分类(NY/T1640-2015)》等技术文件,公平公正公开遴选试点机具品目和产品,并向社会公布。
再者,对试点产品的补贴标准测算比例原则不超过30%。据上述《意见》,试点期间应合理控制资金规模和补贴标准。对试点资金规模实行双控,即不超过试点省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规模的10%和资金量2000万元。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测定,但测算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最后,补贴受益者为购机者。据《意见》,获得农机新产品补贴须由购机者提出申请,但购机者须自主判断试点产品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根据目前无人机农业植保多是由飞防队来实施的现状,应该改变补贴到购机者的先例,转为补贴给飞防队。
记者了解到,目前除了浙江、福建、湖南三省之外,河南、山东、江苏、湖北、江西等地已陆续将植保无人机纳入地方补贴范畴。预计随着国家政策细则的进一步出台落地,补贴政策覆盖的省市范围将逐步扩大,行业应用层面有望出现“井喷”局面。毕竟植保无人机已经走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从“边缘部队”变身“国家正规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