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创建“平安农机”为主要载体,狠抓监管措施和责任落实,全力防范农机事故发生,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自治区政府决定对全区农机安全监理系统进行记功表彰,给30个集体和40名个人记二等功。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紧密配合,全力推进“平安农机”创建。一是全面落实责任制。围绕健全“政府领导,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长效机制,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绩效考评,层层签订责任状。我局每年进行检查、考评,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重点抓好乡村农机安全协管员配备。桂林市为每个行政村配备农机安全协管员并将其工资补贴和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全市共配备协管员1480多人。三是合力推进。自治区政府印发创建“平安农机”协作机制文件,各市、县成立领导小组,努力将为民服务窗口延伸到农户家门口。目前共有43个县(区、市)被评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占全区的45%,成为“平安农机”示范县较多的省份之一。自治区党委、政府把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和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确定为全区“亮点”工作之一。
二、创新宣传教育,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一是开展广西农机安全文化乡村行活动。我局和安监局、交管局联合印发实施方案,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联合开展了“千场电影”下乡活动和“百场文艺”巡演活动。桂林等地每年组织到乡镇开展农机安全文艺演出、球类比赛和山歌对唱。二是开展“百万农民”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我局和交管局联合制定实施方案、举办启动仪式,广泛开展乡村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三是开展农机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钦州等地农机和教育部门联合发文,开展以农机安全为主题的“三比赛”和“两牵手”活动。
三、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一是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我局与交管局先后印发《联合执法勤务机制》等四项制度,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执法。二是联合执法常态化。各级农机局、交管局在重大节假日开展专项联合执法,统一排班、统一联勤、重点治理。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每年联合执法2000多次,参加人员8000多人次,查处拖拉机安全违法行为20000多起。三是加大联合整治力度。联合开展全面排查、造册登记,重拳打击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牌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强化依法管理,推进业务规范化建设。一是完善农机安全地方法规体系。《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区先后出台了《广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六个地方法规规章制度。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近年来,我局共举办培训班16期,培训2000多人次。三是积极推进业务规范化建设。我局认真贯彻农业部42、43号令及相关规定,印发《广西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等三个规范。研发使用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管理系统和农机安全违法处理系统,实现全区联网办理业务和手机终端查询处理。
五、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故能力。一是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2016年,区、市、县、乡、村完成了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备案工作。二是抓好应急预案演练示范。区、市、县每年举办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南宁、来宾等由市政府组织举办,县、乡政府分管领导观摩。三是成功承办2016年全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自治区、南宁市和邕宁区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县、乡、村有效联动,现场指挥果断有序,事故勘察程序规范,参演单位配合密切、整体作战能力突出;首次动用警用航空直升机及时有效施救,探索了山区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新模式,得到了农业部等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与会代表的广泛好评。
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永无止境。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借鉴兄弟省区市先进经验,创新奋进,不断提高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推动农业机械化持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