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忙时分,家家户户忙着抢耕抢种,拖拉机摸黑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背后的安全隐患不可小视。2016年5月18日,如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正是发生在农田里的一起拖拉机伤人事故。
沙某系如皋市搬经镇人,驾驶拖拉机已经有40多年了,算得上是个“老拖拉机手”了。2015年11月1日,他驾驶一辆大中型拖拉机,为本镇搬东居15组农户耕田。东家耕好到西家,途中为了节约时间,他的拖拉机一直未熄火。当天下午5时许,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他驾车来到农户缪某责任田内,匆忙中他没有观察,即开始倒车作业,与在拖拉机后面添加小麦种的缪某发生碰撞,致被害人缪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如皋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认定:被告人沙某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
法官说法:被告人沙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了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案发后,他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此外,被告人沙某自愿认罪,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损失,得到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沙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