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刚刚发布,2月11日至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轻车简从来到全国农业大省河南,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涉农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开展调研,看望慰问基层检察人员。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新时期“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服务“三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重视做好涉农检察工作,积极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努力为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三农”问题在我国经济发展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如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三农”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在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保障农民安居乐业中重要作用,是检察机关必须思考的一个重大课题。近年来,河南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省委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建设现代化农业大省、分类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部署要求,把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制定实施关于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在涉农检察工作方面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2月11日,在与河南省三级检察院代表座谈过程中,曹建明对河南涉农检察工作表示肯定,并就如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大对农民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的查处力度,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坚决惩治农村地区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他勉励河南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河南农业大省实际,继续探索好思路、好举措,为全国检察机关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2月12日,曹建明一行驱车100多公里,到兰考县考察。兰考是焦裕禄精神的发源地,是习近平总书记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也是全国农业示范县。一到兰考,曹建明就直接前往焦裕禄纪念园。在焦裕禄烈士墓碑前,曹建明凝神瞻仰,敬献花篮。在焦裕禄同志纪念馆内,一幅幅照片、一件件遗物,生动地展示了焦裕禄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光辉一生。曹建明边看边问、不时驻足,当看到焦裕禄同志总结的十条工作方法时,他动情地说,这些方法现在仍然很管用,充分体现了焦裕禄同志的公仆情怀和求实作风。焦裕禄精神是我们每一位检察干警对照学习的标杆。考察期间,曹建明还专程到“全国模范检察院”兰考县检察院和该院两名贫困干警家中,代表最高检送去新春的问候和祝福。他希望兰考县检察院继承和弘扬焦裕禄精神,强化宗旨意识,恪守为民情怀,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人民检察为人民落到实处。
曹建明在调研时强调,“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性问题,要深刻认识“三农”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涉农检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查办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是涉农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也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方面。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持续保持惩治涉农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惩治侵犯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执行中不缩水不走样,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当前,尤其要重点关注和依法查办农村“两委”组成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腐败案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腐败案件,农村社会事业领域的腐败案件,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贿选、破坏选举案件等5方面案件。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要加强预防对策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建议,促进基层乡镇和村社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防止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