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14年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中,商标、农业机械专利侵权案例占八件,是侵权案件中的“重灾区”。
记者发现,在十大案例中,商标侵权案例占一半,其中4个是关于销售世界知名品牌商品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香奈儿、迪奥、范思哲等品牌的香水、彩妆,三星、苹果牌手机等。还有3个专利侵权案与农业机械有关,如“自卸式棉花运输挂车”“带集草箱的饲草、秸秆收获机”专利侵权等。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工作人员阿依努尔·阿不都如苏里告诉记者,农机专利大多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科技含量不是很高,容易仿造,所以与农机有关的专利侵权案件有所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侵犯新疆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也出现在十大案例中。案例中提到,2014年11月,何某驾驶一辆货车从阿克苏途经若羌县开往广州,货物外包装箱印有“若羌红枣”字样。经若羌红枣协会认定,其包装箱与若羌红枣协会监制的包装箱大致相似,但箱内红枣不具备若羌红枣的品质特征,侵犯了“若羌红枣”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当地工商部门依法没收、销毁了何某拉运的印有“若羌红枣”商标标识的纸箱3400个,并罚款6万元。
“近几年,侵犯新疆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时有发生,将其作为十大案例之一,目的是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强化全社会对新疆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的保护意识。”阿依努尔·阿不都如苏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