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农委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农机合作社规范建设积极性、加快培育和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省农委决定开展市(地)级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评选活动。今年,市(地)评选活动在10月15日前完成,10月30日前推荐上报省级规范社。
据了解,市(地)级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应具备以下条件:规范社分配要以入社土地为主,土地收益不低于盈余的60%,国投收益平均分配给当年入社成员;建立民主公开的管理制度,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会议,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有会议记录和会议全程录像资料,有参加会议成员和列席人签名;每年要有财务决算,公积金计入个人账户等同于投资;产权明晰,没有无主资产,未分配盈余始终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