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胺苯磺隆单剂、甲磺隆单剂。
限制使用的农药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蔬菜、果树、茶树、中草药材)、水胺硫磷(柑橘树)、灭多威(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硫丹 (苹果树、茶树)、溴甲烷(草莓、黄瓜)、氧乐果(甘蓝、柑橘树)、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茶树)、杀扑磷(柑橘树)、丁酰肼(花生)。
另外,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作物上使用;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使用。磷化铝应当采用内外双层包装,外包装应具有良好密闭性,防水防潮防气体外泄。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使用其他包装的磷化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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