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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管理新举措:加快小宗作物用药登记
2017-02-15   来源:中国农药网   

  加快绿色防控产品登记

  要修订《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对与食、药同源的生物农药,以及在国内外多年广泛使用没有发生风险的微生物农药、信息素、植物源农药要减免试验资料;对一些国内外普遍推广的天敌昆虫、杀虫灯、色板等制定免于登记清单(实行备案制);对新的植物源农药要针对其特点提出质量检测和登记资料要求。

  加快小宗作物用药登记

  要继续利用部门预留、残留标准制定等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有关部门支持,充分调动农药企业的积极性,开展多种模式的联合试验、补助试验,借鉴扩作登记的做法,列出农药产品、作物、防治对象和使用方法、剂量,经有关专家论证、评审委员会评审,农业部发布公告、实行统一登记,企业自愿申请标注,以解决小宗作物缺少合法农药的问题。

  创新开展高风险农药定点经营 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电子档案和追溯管理。要总结完善山东省高毒农药“四统一、一定点、两确保”的做法和经验,探索建立重点产品指定具有专业服务条件和能力的经营者经营,实行进货、储藏、销售、使用一体化管理,封闭运行、专业服务,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具有相应经营许可证的指定经营者,使其他人买不到、接触不了高风险农药。这样,既可以使廉价、高效的高毒农药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又能避免用于自杀和投毒,趋利避害。

  加快建立农药电子追溯码监管制度

  国务院印发的《全 国 农 业 现 代 化 规 划(2016-2020年)》等文件规定,要探索建立农药等投入品电子追溯码监管制度。许多地方、一些企业也在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可追溯电子信息系统。如浙江省建设两个平台 (经营单位基础数据库、商品基础数据库),已有87个市(县)3715家农资企业运用该系统。杜邦公司在上海的生产企业研发使用了三保险的可追溯条码信息。要加快修订《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药可追溯电子条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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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药 政策 用药 登记 加快 管理 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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